第(3/3)页 马亮把这些话一字一字复述给陆诚。 陆诚只说:“收工回来,这条线我来接着走。” …… 同一天下午,手机信令的调取结果到了陆诚手上。 三起案发时间,李建文的手机均有信号记录落在案发地附近的基站范围内。 第一起,3月15日案发当晚,李建文的手机信令在建和小区东侧的基站有记录,停留时间约两小时,凌晨零点半到凌晨两点半。 第二起,7月22日,翠园路附近基站,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。 第三起,11月9日,兴平路基站,晚上十一点二十到凌晨一点。 全部深夜,全部在案发时间窗口内,全部在现场附近。 陆诚把三份记录并排放在桌上,旁边放了李建文的基本信息表。 无业。没有稳定收入来源,但据其母李阿姨的说法,儿子“有朋友在做生意,偶尔帮忙”,具体情况李阿姨说不清楚。 “帮忙。”陆诚在这两个字旁边画了个圈,“每次帮完忙,过四个月再帮一次,帮的都在夜里。” 他打电话给谢警官。“李建文的银行账户,有没有排查过?” “没有,当时没有锁定他,这些都没有做。” “现在做,尽快。”陆诚顿了顿,“另外,他这三次出现在案发地附近,有没有可能是正当理由?比如当晚去母亲家——他母亲的居住楼和案发楼不在同一栋?” “不在,离得有两百多米。” 两百米,步行三分钟,但李建文的手机信令记录到的基站不是李阿姨居住楼那侧,是另一个方向。 “也就是说,他在案发附近停留,和去母亲家,方向是相反的。” 谢警官沉默了一下,回了一个字:“对。” 当天傍晚,银行流水出来了。 李建文的账户收入极不规律,每隔三到五个月,会有一笔两万到三万元的现金存入记录,存入时间和案发日期相差不超过一周。 三次存入,三次盗窃。 时间、金额、地点,全对上了。 陆诚把这份流水发给秦勉,附了一句话:“可以传唤了。” 秦勉回了一条消息:“你确定?” “信令、流水、现金来源无法自证,足够传唤。传唤之后如果他对得上口型,直接走逮捕,如果他跑,就是自证。” 秦勉没再多问,发了一个字:“批。” …… 传唤李建文的行动放在次日早上九点。 由谢警官带队,城西分局出两个人配合,陆诚旁观。 李建文住在城西区一个城中村里,租的民房,月租金不到一千。 敲门的时候没人应。 房东说昨天下午还看到他进去了,今早没见出来过。 陆诚站在门外,看了一眼门缝,从缝隙里透出来的光不对,室内的窗帘是拉着的,但有一个手机屏幕亮起的蓝色在晃。 “里面有人,”他说,“他知道我们来了。” 谢警官敲门力度加大,报了警号。 过了整整四十秒,门从里面开了。 李建文站在门口,头发乱,穿了件睡衣,眼睛下面发青。不像刚睡醒,更像是一夜没睡的。 他扫了一眼门口的几个人,目光最终落在陆诚脸上停了两秒,然后收回去,对谢警官说:“你们来干什么?” …… 第(3/3)页